衡水市检察机关惩治与保护双向发力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衡水市检察机关惩治与保护双向发力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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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张健就衡水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布。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信志锋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

据张健介绍,2021年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抓手,创新工作举措、主动担当作为,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衡水市检察机关惩治与保护双向发力。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惩治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确定侦查取证方向,及时、规范、全面收集证据,落实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同时加快推进“一站式”办案区建设,有效解决被害人因多次询问、反复询问遭受“二次伤害”问题。全市共建成“一站式”办案区10所,新建成2所,正在建设中4所。坚持双向保护。加强对在押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将监室打造成为在押未成年人学习改造的主阵地。持续加强对被害人的司法保护。2021年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共对34名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5.65万元。推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零门槛”,帮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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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建立健全与看守所、司法行政部门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管活动监督等工作。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今年以来已支持起诉8件。与此同时,结合办案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工作,审查是否存在监护侵害、监护不当、监护缺失等问题,对存在教育主体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的,强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市共发出督促监护令101份,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38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2次。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2021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涉未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涉及未成年人文身、旅馆行业监管、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学生溺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校车安全等多个领域。

衡水市检察机关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引入司法社工,加快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精心选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作为办案中坚力量,组建了集涉未案件办理、青少年维权帮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一体的专业团队“未来工作室”。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95场,发放宣传资料25070册,受益学生144590余人次。全市未检部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统筹线下、线上资源,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矩阵。目前全市共建成9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接待来访人员1万余人次。

下一步,衡水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杨瑞仙

审核:张 旭 赵勃阳

监制:戴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