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对餐饮单位发出疫情防控安全提示

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对餐饮单位发出疫情防控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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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群众安全就餐,促进餐饮单位有序经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安全提示:

       落实主体责任。餐饮单位要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出现发热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在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对直接接触、操作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

       场所设施消杀。要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保持干燥,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规范原料采购。严格落实进口食品和国产冷链食品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食材,认真做好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和中高风险地区食材,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不采购和使用无“一单三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的进口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未录入河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国产冷链食品。

       严控制作过程。操作间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清洁、消毒,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每餐次要清洗消毒。合理划分操作区域,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加强就餐管理。就餐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出示“健康码”方可进入就餐场所,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做好人工服务引导。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原则上应保持一米以上安全就餐距离,同向就餐。提醒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不得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筷。

       加强外卖管理。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食安封签,提倡无接触配送并落实外卖配送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

       正确应急处理。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通讯员:常真   张书勃

记者:孙鸿保

编辑:孙鸿保

审核:张旭    赵勃阳

监制:戴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