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教 风清气正——衡水中学全体教师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牢固树立教师廉洁从教意识,教育引导教师不忘初心、立德树人,争做“四有”好老师,近日,衡中组织全体教师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河北衡水中学

教师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关于教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弘扬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校园建设,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现承诺如下:

一、坚守师德风范,严格遵守教育部颁布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格做到:

1、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不通过家长QQ群、微信群等形式组织家长进行集资、募捐等行为,对于家长主动发起的此类行为应给予坚决劝止;

3、不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的谢师宴、升学宴或可能影响教育公平的其他宴请;

4、不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5、不以各种形式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6、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学习用品等服务获取回扣;

7、不因工作之外的事宜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联系家长来谋取利益;

8、不进行一切有偿补课谋取利益等行为,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9、不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我校《师德师风规范与基本要求》,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为营造清新廉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为衡水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河北衡水中学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有效遏制教师有偿补课等师德违规行为,衡中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教师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第一位,深刻认识有偿补课行为存在的巨大安全风险隐患,落实责任、坚持抵制有偿补课行为。

二、教师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正确认识有偿补课行为对教师自身形象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拒绝学生及家长的补课诉求,并做好政策解释。

三、全体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拒绝有偿补课,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四、严禁教师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任何场所给学生进行获取报酬的授课或辅导。

五、严禁教师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六、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七、严禁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八、严禁教师利用网络授课对学生收取报酬。

九、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十、严禁老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全体老师要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请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践行“四有”教师承诺,营造清新廉洁、文明和谐的校园,请广大社会群众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18-2693013;0318-2693015。

监督举报邮箱:hzjwc2693013@163.com


来源:河北衡水中学

编辑:胡泽怡

审核:张 旭 赵勃阳

监制:戴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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