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网 发展与升级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金融应如何作为

发展与升级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金融应如何作为

    近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共同发布的《农村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9~2020)》(以下简称《农村绿皮书》)指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抓手。目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已经具有相当大的产业规模,处于发展与升级并重的关键时期。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金融应如何有作为?

  供应链金融

  促进农业服务链融合发展

  早在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其中,更是明确提出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随后,在2018年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中,对于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在上述背景之下,诸如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纷纷在农业领域尝试供应链金融并对农业服务链上的主体进行融资,但其总体效果并不显著。究其原因,目前我国农业服务主体的培育才刚刚起步,在过去一段时间,强调对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而对农业服务主体的培育还需加强。为此,《农村绿皮书》指出,政策上既要把服务链接型规模经营作为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路径,也要探索土地经营规模与服务链接型规模经营有机衔接、互动互促的有效实现形式。注意加快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样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要注意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生成路径和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服务纽带。

  从我国供应链管理的发展来看,目前经历了从传统的业务型供应链向协调、整合型供应链的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展的初期阶段是银行所推动的以应收账款、动产和预付款为基础的“M+1+N式”的融资业务,其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的基础是核心企业发生的上下游业务活动。目前,供应链金融的推动者不再单一依靠传统的商业银行,而是产业中的企业或信息化服务公司,他们直接参与到供应链运营过程中,在把握供应链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基础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融资等服务,供应链金融得以开展的基础会逐渐从“链”式进化到“网”式。

  农业供应链金融当前的发展就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呈现出平台化的网状特点。我国农业生产还是以小农经济为主,将分散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组织整合到平台之中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是一个大而难的问题。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将分散的农业生产联结得比以往更紧密,这成为农业产业整合的一个技术前提。

  值得关注的是,在推动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供应链金融的创新空间将会更大,这其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做好线上线下的融合以及防范风险并做好闭环管理等,但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培育需要一个过程,供应链金融比较容易的切入点还是上下游的应收账款,因此,商业银行要深入探究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交易模式,同时,在“服务”与“经营”之间找到相应的规律,依据其内在价值关联,创新金融产品并做好风控。

  在农业供应链金融领域,还有其他可以预见的趋势,诸如与金融进行有效、有序的结合,产业自身作为一种生态与金融生态相结合,整体形成一种相互促进的生态化的发展;还有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涉足农业领域,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融资渠道会大幅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切实解决中小农业企业和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再有如金融科技会在实现供应链闭环运作和产业整合等多个层面的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等。


推荐阅读
热度新闻